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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SPORTS·近期各地财税热点新闻速递建议阅读……

发布时间:2024-10-21 16:22:59 点击量:

  emc易倍中国官方网站2019年11月,该局收到外省税务稽查局确认虚开来函,函件证实宁波D公司收用的一份价税合计6万元的住宿费为虚开。经查实,这份虚开的背后,竟隐藏着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秘密。

  D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以销售变压器等产品为主要销售来源,2018年,D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特招聘一临时人员K某协助其销售产品,以销售数量与销售差价为基础计算给予K某的劳务报酬,最终向K某承诺实际到手报酬为6万元。

  D公司为了减少支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也为了让公司能够将这笔报酬支出“合理”入账,便要求K某额外取得对应额度的来换取劳务报酬。

  2018年7月,K某将一份品名为“住宿费”的虚开增值税专用交予D公司入账。在虚开的掩护下,D公司既能够抵扣增值税,还可以少缴纳城建税及相关附加费,又能够作为差旅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经过税务检查后,最终根据规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D公司追缴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对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罚款。

  税务部门提醒,扣缴义务人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是法定义务,同样也要受到国家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望广大纳税人依法依规纳税,切不可采取违法手段刻意逃避,触碰法律底线

  自由贸易港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积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近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三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同时明确了享受优惠的所得范围等事宜。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税收优惠政策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重要举措。优惠政策的出台,对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壮大,吸引更多企业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兴业,吸引更多高端紧缺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有微信、办税服务厅以及房屋租赁中心三种渠道。渠道一、微信

  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或增值税专用。

  若您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不需要邮寄,可通过邮箱接收。您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查询统计选项里,查看电子缴款凭证。

  您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普通或者增值税专用,详细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模块获取,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办理】-【】。

  您也可以选择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中心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相关办理资料建议您与房屋租赁中心确认。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电子普票推行后,因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力度的部署安排,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步骤,在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部分新办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试点工作。

  电子专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进一步简化了票面样式。二是领用方式更加便捷。

  试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前台、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选择电子税务局渠道领用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可以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幅减少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三是远程交付更加高效。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远程交付电子专票,减少现场领取、邮寄等环节,交付的速度更快,并可避免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四是管理成本更加低廉。

  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可以大幅节约因开具纸质专票产生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费用负担,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五是签章手段更加先进。

  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专用章,并且使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监制章,纳税人可以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更好适应电子化改革的需要。三、税务机关为开具使用电子专票的纳税人提供哪些便捷、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取电子专票,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或采取邮寄等方式领取空白纸质专票。二是“非接触式”的开具服务。

  试点纳税人在完成对应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并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的增值税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专票。三是“非接触式”的勾选服务。

  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后,可以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直接确认电子专票的用途,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购买扫描设备办理认证事项。四是“非接触式”的查验服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查验电子专票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四、为何将试点纳税人范围确定为宁波市海曙区、慈溪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部分新办纳税人?

  从有利于试点工作尽快启动的角度出发,国家税务总局首批选择宁波市海曙区、慈溪市作为试点地区,并选取部分新办纳税人作为试点纳税人,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步骤稳妥有序推广电子专票,有利于整体试点工作的平稳开展,有利于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实,有利于纳税人逐步适应业务流程变化,有利于防控整体推行风险。宁波市税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遵循风险可控、纳税人自愿的原则,逐步扩大电子专票推行范围。

  考虑到电子专票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推开,非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能对电子专票试点工作情况了解不足,为增强对受票方纳税人的辅导服务,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向受票方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和答疑,第一时间消除受票方纳税人使用电子专票的疑惑,避免出现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开具的电子专票被受票方拒收或退回等情况。在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宁波市税务局将按照风险可控、分批分次、服务保障、平稳有序的原则,将受票方纳税人扩大到全国其他省市。

  《公告》第一条规定,电子专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税务部门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试点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在销售方或购买方正确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并经增值税管理系统校验通过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公告》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电子专票具有永久保存的优势。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纸质打印件信息在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并通过后,下载原电子专票。若纸质打印件一并丢失,还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子专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或重复列支等税收风险,不得虚开、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1. 增值税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为OFD格式,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相同。

  2. 增值税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版式右下角不再有专用章,无“销售方:(章)”的字样。